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9-24动态浏览次数:

各学院团委、学生分会,研究生团总支:

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,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根据团中央、团省委2015年度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总体安排,决定在全校青年学生中开展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159月至12

二、活动主题

“青春自强励志华章——我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代言”

三、寻访对象

在校全日制本科生,研究生。

四、报名条件
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

2.在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,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作用;

3.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,取得较大反响。

五、活动安排

(一)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(925-1115日)

1.本次寻访与团中央、团省委2015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相衔接。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官网(http://star.xiaomei.cc/),点击“我要报名”,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,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,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。

2.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,关注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、共青团江西省委学校部官方微博,在#自强之星#话题下发布个人事迹简介(自己撰写,300字以内)和以建构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,并@大学生自强之星@共青团中央学校部@共青团江西省委学校部@学校团委官方微博,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。

3.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同时关注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、“江西学校部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“寻访自强之星”,进入2015年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/“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简介,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,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:我是江西农业大学**(参选人姓名),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,中国青年报社承办,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和团省委、省学联举办的2015年度寻访“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,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****!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!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。

4.集齐微博、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,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(活动官网进行下载)、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所在学校团委指定邮箱(jxautw@qq.com),作为参加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材料。

(二)校级寻访推介阶段(1116日至125日)

学校团委将对所有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(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、是否符合报名条件、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),并对候选人事迹进行考察,择优评选出10名学生,作为校级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予以奖励,并从中推荐3人参加“江西省学生自强之星”寻访活动。

(三)省级寻访推荐阶段(126日至1226日)

省级组委会将组织开展寻访“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,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“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进行表彰,并择优推介产生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人选进行公示。公示后正式向全国组委会提交江西省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及提名奖推介人选。

六、表彰激励

(一)学校评选出10名大学生,授予2015年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。

(二)获评参加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寻访活动按如下办法进行奖励:

1.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1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,受邀参加颁奖仪式;

2.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1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;

3.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提名奖获得者8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。

七、活动要求

1.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。各单位要强化领导,整合资源,通过多种渠道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,并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开展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。

2.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,扩大活动影响力。寻访过程中,通过分享会、事迹展等形式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,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。

未尽事宜,请及时与校团委联系,联系人:范丽琴,电话:83828395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 共青团江西农业大学委员会   江西农业大学学生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5年9月24